根據財政部《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15〕778號)、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關于印發吉林省生豬(牛羊)調出大(主要)縣獎勵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吉財糧〔2017〕1038號)精神,落實生豬產能調控政策,帶動農戶增收,為穩定我市生豬生產,提高我市生豬生產水平,促進我市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市生豬發展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獎勵資金使用原則
從我市生豬發展的實際出發,堅持促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同一年度已享受其他獎補的同一項目不再支持。
二、獎勵資金支持范圍
2025年我市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108萬元(2025年農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54萬元、2025年生豬調出大縣省級統籌獎勵資金54萬元)。主要用于生豬疫病防控、生豬保險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生豬貸款貼息等方面,如有剩余可轉下年繼續使用。具體安排如下:
(一)生豬疫病防控。(安排額度最高不超過7萬元)
獎勵資金主要用于2025年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購買非洲豬瘟檢測試劑耗材、防護物資、防疫消毒設施設備等,開展養殖、屠宰、運輸、無害化處理等環節非洲豬瘟監測,由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實施。
(二)生豬保險方面。(安排額度最高不超過54萬元)
獎勵資金用于全市生豬保險地方財政配套資金部分,由財政局進行資金額度分配并撥付到保險承保公司。
(三)生豬貸款貼息(安排額度最高不超過47萬元)。
1.貸款機構。經中國銀監會或省政府金融辦批準設立的省內金融機構。在省外或者非正規金融機構取得的貸款不享有此次財政貼息政策。2.貼息對象。能繁母豬存欄10頭以上或生豬現存欄10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3.貼息范圍。重點是用于符合條件的企業購買飼料、母豬和仔豬等方面生產流動資金和用于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4.貼息時間。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 日,對貼息期內到期的貸款,按照實際付息時間計算(貸款日期早于2025年1月1日的,貼息開始時間從2025 年1月1日起計算;貸款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按貸款日期起計算;貼息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31日)。5.貼息比例。按照不高于2%的貸款貼息比例對符合條件的養殖企業給予貼息。
三、不予支持范圍
(一)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不予貼息,由屬地村民委員會判斷是否經常出現隨意堆放糞污問題。
(二)平臺備案規模養殖場畜禽糞污年度利用計劃表、糞污臺賬、消納協議等不完善不予貼息。
四、資金使用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規模豬場貸款貼息。
1、普查核實:各鄉鎮街政府負責組織好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貸款貼息的核查與統計工作,資金用途要明確用于購買飼料、母豬、仔豬、生豬養殖以及新建、改擴建豬場。
2、申報材料:各鄉鎮街政府對符合貼息要求的生豬養殖場戶進行申報,對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貸款進行貼息,申報時間截至2025年10月31日。同一筆貸款不得重復申請貼息。各鄉鎮街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時限完成申報,附件1(蛟河市養殖場戶貸款貼息備案申請表)由鄉鎮分管領導簽字加蓋公章,轄區內沒有符合貼息的鄉鎮街報送簽字蓋章的空表。申報貼息同時提供以下材料:(1)附件2(養殖場戶承諾書)、(2)貸款合同、貸款收到憑證、利息支付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3)企業或個人征信報告。(4)在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的,除出具上述材料外,還要出具小額貸款公司開業批復復印件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貼息資金撥付。由市財政局將貼息資金撥付到生豬所在鄉鎮街,由鄉鎮街負責發放。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主要領導要親自推動此項工作,明確開展補貼政策實施的管理與協調工作相關人員,確保惠民政策有效開展。
(二)把握程序。嚴格按照《蛟河市2025年度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實施方案》的要求實施。
(三)加強管理。市財政局做好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獎勵資金高效、無誤發放。
市政府設立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專線咨詢和舉報電話,接受咨詢和舉報事項,對核實的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處理。
附件1:蛟河市養殖場戶貸款貼息備案申請表 2:養殖場戶承諾書
市財政局監督舉報電話:67250819
市畜牧業管理局監督舉報電話:67250630
蛟河市財政局 蛟河市畜牧業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初審:李志強 復審:楊永梅 終審:楊慧